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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31 14:42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作者:张帆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相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60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市函〔2017〕1730号)的通知要求,及时了解我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进展情况、涉企保证金政策执行及减轻企业负担情况,现将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本次统计填报工作只统计注册在我市(包括四县一市)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含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不含注册地在我市的中央建筑企业)。外地进肥企业按规定在企业注册地填报;注册地在我市的中央建筑企业在企业系统内上报。
二、填报统计方式
各企业自行下载《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填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于1月8日前报邮箱654793839@qq.com。
三、填报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如实统计,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xlsx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