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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16 17:33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作者:吴炎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合建质安〔2020〕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市市政处、市排管办、市燃气处,合肥供水集团、燃气集团、热电集团,各燃气、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各市政养护单位,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
为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9〕29号)、《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20〕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正在开展的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保供责任感
各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保供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保供的规律和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强化管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狠抓落实,把各项安全工作做深、做细,确保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保障供应。
二、突出重点,抓好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工作
各建筑工地在春节前停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进行加固、维修、保养,对围挡、工程公告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对现场裸土进行全覆盖,对场内道路、施工围挡、临时活动板房等部位进行清洗、清扫,确保节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处于可控状态。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春节后复工前,各项目责任主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对所属工程项目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在复工前企业总部安全管理部门应按合建质安〔2020〕2号文件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提前做好节后复工检查的准备。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管理
市政设施管养部门要认真落实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各项制度,开展城市道路桥梁结构本体、安全防护设施等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根据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降雪等天气的应对工作,加强机械设备、除雪物资的储备,确保在降雪后及时除雪除冰,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排水管养部门要加强排水管线巡查,防止大量冰雪直接进入下水道,导致堵塞和冻裂;污水处理单位要针对进水水温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工艺参数,确保污水处理安全运行和达标排放。
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对自来水厂及管网、加压泵站、二次供水等重点设施的管理和巡查,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坚守岗位,储备必要的物资和器材,确保抢修迅速、及时恢复。燃气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镇燃气用气情况的监测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各燃气企业要做好冬防保温工作,加强燃气场站、管线安全巡检,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有效,同时要严格落实户内安检制度,确保用气安全。供热企业要对供热热源、换热站及管网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检维修,及时排查和处置事故隐患,确保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四、认真做好应急备勤值班、信息报告工作
各单位要抓好应急队伍的备勤管理,保障人员、设备两到位,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春节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严肃值班纪律,坚持24小时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
附件:1.附件1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9〕 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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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3.
附件3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20〕3号).doc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