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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5 15:25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作者:金栋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柴油货车冒黑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合达办〔2019〕16号)文件要求,现将《合肥市市区柴油货车冒黑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要求如下:
1.各施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市区内不得使用冒黑烟车辆及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或低速载货汽车(含农用车)、变形拖拉机的要求。
2.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日常检查活动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车辆进出场台账。
3.我局近期将开展督查,对未落实文件要求的,通报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罚。
附件:《合肥市市区柴油货车冒黑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pdf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