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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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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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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4 18:40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 作者:吴炎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合建质安〔20201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4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0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抓好制度、体系、队伍、能力、信用和标准信息化建设,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监督服务本领,奋力推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建筑施工安全质量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全年创建省优工程20项以上,创建国优工程10项以上,优质工程数量和水平全省第一,力争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先进行列。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体现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常见建设质量投诉问题,修订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一票否决清单,研究业主预验房制度,实行住宅分户验收结果按户公示制度,做实做细分户验收管理。

2.牵头组织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起草并印发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指导县区全面推行。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完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竣工备案信息

3.推进工程质量保证金改革取消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研究制定并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和工程质量担保替代政策,推动差别化监管

4.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落实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和台账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对不合格报告占比低于1%的检测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单位,从严限制承揽政府投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5.完善工伤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工伤事故“研判、责任、警示”的三级处理制度,发挥建设单位作用,减少工伤事故。

6.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突出深基坑、高支模、暗挖、起重吊装及盾构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制度,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完善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核查制度提升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水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7.制定我市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指导全市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实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双胜利”。

(二)加强体系建设

8.加强指导,夯实层级监管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名监督人员指导县区转变监管模式,强化行政处罚手段和负面信息披露运用加大亡人事故、群众投诉、创优夺杯、行政处罚运用、信用信息公开等工作在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质量监督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考核和扬尘工作考核的占比。坚持问题导向,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薄弱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警示、约谈、建议问责制度。加强对市级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管理,做好对申报省级、国家优质工程的指导,做好工程质量创优工作。

9.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用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抓手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新办及事故企业延续审批;结合双随机检查结果和事故处理,做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的签订,抓好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信息管理和工程竣工铭牌的落实工作。

10.严格亡人事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严肃追究亡人责任事故工程参建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倒查相关监管人员履责情况,倒逼安全监管和主体两个体系有效运转。

(三)加强队伍建设

11.狠抓监管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决执行工作纪律要求,通过强化纪律约束、督办和问责制度执行等确保队伍战斗力。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对工作表现优异的人才通过挂职锻炼、专项工作抽调使用等方式进行考察和使用。利用岗位培训和工地现场实践等手段提高监督队伍的知识技能和业务能力。

12.打造一支高水平、可依靠的专家团队。调整质量安全专家库,建立一支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熟悉工程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的专家队伍。

13.充分发挥监理队伍作用。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技术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支持监理在施工现场独立行使职能,把监理的权威强化起来,发挥其在现场的监督作用。

14.加强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结合双随机检查,开展检测活动飞检,开展起重机械及工程实体检测比对检验,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年度动态考核,考核检测机构不合格报告比例,依法严厉打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的行为。

15.加强项目部管理队伍建设。继续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岗履职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确保施工现场有一支有战斗力的项目管理团队

(四)加强能力建设

16.开展监督人员轮训。组织监督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行政执法、廉政建设等方面教育培训,强化监管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全面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17.推动发挥轨道讲堂升级。在专家授课的同时,选拔监督人员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判分析,并就研究成果授课,通过授课宣贯监管工作重点,培养锻炼人才队伍。

18.开展施工现场关键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及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分期、分批全员开展轮训考核,提升现场管理能力和水平,现场关键管理岗位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考试不合格末位待岗。全年完成考核人数1000人,淘汰考试考核不合格人员比例5%。加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场所管理,抓实抓细安管人员和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强化一线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轨道交通工程管片拼装工、注浆工以及盾构司机从业加强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

19.抓好正面典型的塑造引领。加大正面典型的信用激励,发挥优质工程、优良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样板引路,推动省市“优质工程”、“示范工地”争创活动开展,有效推进工程质量和在建工地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样板观摩和安全竞赛,提升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

(五)加强信用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督查

20.加强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全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工作。拓展联合惩戒范围,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延伸到开发、监理和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从安全事故延伸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抓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关键责任主体。推动两场联动,强化行政处罚和信用监管手段,形成有威慑力的“悬剑”管理模式。

21.结合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各个专项整治任务,建立并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督查模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督查结果应用。

1开展安全管理顽症治理“双随机”督查针对造成事故多发的管理缺陷、管理顽症开展集中整治。狠抓临边防护不到位,不按规定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问题,重点整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突出安全隐患

2)开展扬尘防治“双随机”督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做好重污染时段临时应急管控,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执行扬尘治理责任公示牌制度,压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3)开展混凝土质量“双随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施工、监理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等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季节性“双随机”督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节后复工、疫情防控、汛期防洪、中高考禁噪、防暑降温、冰冻雨雪、冬季火灾及重要活动、节庆的“双随机”督查及保障工作。

(六)加强标准信息化建设

22.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定期发布创建评价结果,并将结果与信用、市场准入挂钩。

23.持续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确保规模以上在建工地100%在线受监。强化与生态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动,加大对动土作业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24.推广检测管理信息化建设总结桩基检测信息化管理经验,加强建筑材料检验活动监管。

25.持续推进轨道工程监管信息化建设。在合肥轨道交通4、5号线、1号线三期工程及后期开建项目中全面推进轨道交通监管平台的建设和使用,推进监管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阶段性分析梳理总结监管平台的不足和问题并完善充实,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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