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规定,安徽中轩建设工程有..
199-5603-6418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1-01-31 热度:
责任编辑:张浩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0-03-04 09:1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规定,安徽中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申请经繁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经我处备案,现将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9日。
公示期间,与上述资质申请有利害关系冲突的权益人,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情况的,可以提交书面投诉举报材料,单位投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投诉举报的应署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8楼 邮编:241000
电话:0553-3834434 3833686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