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监理企业: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各施工、监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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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浩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0-02-24 08:5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各施工、监理企业请根据工作需要,对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芜疫控指〔2020〕20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企业复工管理的紧急通知》(芜疫控指〔2020〕33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批准后可复工复产。
二、强化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
复工企业要在严格落实芜疫控指〔2020〕20号中8项复工后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出入人员登记管理和体温测量;全员全时佩戴口罩;食堂一律分散用餐,不得多人在室内同时用餐;不得集体住宿。
三、继续做好建筑业企业服务工作
受疫情影响,我市建筑业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请各建筑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将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建议及时报送我处。我处将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
各建筑业企业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9540811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芜疫控指〔2020〕20号)
2、《关于进一步严格企业复工管理的紧急通知》(芜疫控指〔2020〕33号)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