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8 热度:
责任编辑:付华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1-06-17 16:2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轨道(隧道)质安站,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组将于下周对安徽省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各项措施,做好迎接国务院实地核查的准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轨道(隧道)质安站,要会同属地人社部门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要求,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排查,督查指导在建项目落实各项措施。
二、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轨道(隧道)质安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在建项目台账。对实名制管理系统内在建项目进行梳理,已完工的项目及时调整项目状态为“完工”。6月21前将《芜湖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表》(附件1)报市住建局。
三、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按以下要求落实:
1.施工总承包企业要配备经任命的专职劳资专管员,劳资专管员要熟悉并能及时提供各项台账资料。
2.按照《芜湖市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附件2)规范,和国务院实地核查《在建工程项目核查需提供资料清单》(附件3),完善梳理各项台账资料,分类归档成册。
3.项目经理、专职劳资专管员要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熟悉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宣传指导,提高工人对《条例》的知晓率。
4.要按照省人社厅、住建厅工资管理系统各项数据上传标准在我市实名制管理系统中上传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材料,特别是必须要有录入工资专户信息、工资保证金缴存信息、建筑工人个人劳务合同信息(含简易合同照片)等。
5.2020年以来,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的,必须在6月30日前足额发放到位。工资发放必须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通过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上,完成工资发放业务流程。
6.项目部要提前准备好项目情况介绍PPT材料,主要内容为项目概况、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以及亮点做法,介绍时间控制在3—5分钟。
四、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轨道(隧道)质安站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拖欠工资行为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恶意欠薪的,将相关线索移交属地人社部门。
市住建局联系人:陈礼强;联系电话:5905508
邮箱:sjw5905508@163.com
附件1.《芜湖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表》.xlsx
附件2.《芜湖市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doc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