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各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现就2020年年报和2021月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真填报2020年年报统计报表及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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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蓉 审核人:张大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1-03-03 10:2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现就2020年年报和2021月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真填报2020年年报统计报表及2021年月度报表
1.2020年年报及2021年月报使用建筑业分析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
2.各建筑业企业要真实、全面、及时完成各项2020年年报表数据填报。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上报的企业,我处将在统计工作结束后进行全市通报,扣除企业信用分。
3.各建筑业企业应于每月 7 日前在建筑业分析管理系统中填报建筑业指标统计月度报表,每年 3 月 5 日前填报上年度建筑业指标统计年度报表。
二、 认真开展2020年年报及2021年月报统计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要督促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按时在系统中准确填报相关数据,狠抓统计年报上报率,做到应统尽统,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各县(市)区应在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属地企业年报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三、 做好2021年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
建筑业月报为及时掌握全省建筑业发展形势、制定行业政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务必于每月10日前通过建筑业分析管理系统报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调查表》。
四、 落实企业月度网上快速调查数据上报任务
各县(市)区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7〕30号)要求,督促辖区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数据上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完整和准确。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