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3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2)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5)单项合同额沿海1亿元或内河5000万元以上的航道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1)20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2)1450立方米/小时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8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4)水上定位仪(GPS)、测深仪(多波束或双频)。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2万吨或内河300吨级航道工程;

   (2)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1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5)单项合同额沿海4000万元或内河2000万元以上航道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4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1)5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或10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吸盘船或吹泥船;

   (2)4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绞吸式挖泥船;

   (3)2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4)水上定位仪(GPS)、测深仪(多波束或双频)。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50万立方米以上的疏浚工程或吹填造地工程;

   (2)内河1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3)3000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单项合同额500万以上航道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1)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挖泥船;

   (2)2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仪、测深仪。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坝、护岸)、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炸礁等工程。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及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及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4万立方米及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沿海2万吨级和内河300吨级及以下航道工程、250万立方米及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2万立方米及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