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1项以上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的核反应堆、核电站(核岛部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等核工程及核工业国防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中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1项以上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等核工程及核工业国防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中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核电站、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等核工程及核工业国防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2亿元及以下的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轴冶金等核工程及核工业国防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