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建资】安徽建筑资质一站式服务平台欢迎您!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199-5603-6418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0 热度:

发布时间:2020-04-20 12:07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 作者:胡伟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合建质安〔202017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合肥市尘肺病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合卫职健〔2019195号),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建筑工地尘肺病防治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执法装备得到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县(市)区、开发区有监督执法力量;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减少。

二、工作内容

1. 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2. 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3. 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

4.制定尘肺病防治专项方案。针对建筑工地扬尘、高温、钢筋加工和电焊烟尘等有害因素,房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作业。

5. 做好职业健康工作。落实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建立、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劳动防护、工伤保险、作业现场警示标志和公告栏、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工作。

6. 统计在肥施工的建筑企业名单和施工工地的基本情况(附件2),并于426日前将附件2上报我局

三、保障措施

1.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确保尘肺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尘肺病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相关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3.市城乡建设局适时组织督查,发现尘肺病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视结果顶格处理,并在局网站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交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附件:1.《合肥市尘肺病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合卫职健〔2019195号)

2.合肥市建筑施工企业名单和施工工地情况

2020420


附件1:合卫职健〔2019〕195号.pdf

附件2:合肥市建筑施工企业名单和施工工地情况.xlsx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0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 (市优质工程) 申报评
下一篇: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相关阅读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安建资总部180-1993-2905

安徽合肥西湖国际广场

资质部服务180-1993-2905

安徽建筑资质一站式服务平台

建筑人才部180-1993-2905

专业培训入口

QQ在线咨询
建筑资质代办
18019932905
资质转让收购
1801993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