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建资】安徽建筑资质一站式服务平台欢迎您!

中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153-4560-1216 立即咨询
微信二维码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中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24 热度:

发布时间:2019-12-06 15:11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 作者:王大保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7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党内监督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不断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对巡察整改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敢于直面问题,全盘接受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巡察组的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8月9日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会议4次,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专项督查调度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三)明确责任任务,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细化整改任务,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坚持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督查指导各牵头人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四)做到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整改台账,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狠抓落实,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总揽全局能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履行大建设牵头协调职能有差距,南淝河水环境治理工效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课题《合肥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方案及城市交通拥堵缓解对策研究》目前已结题,将其中的快速路成网建设、主干路提升、交通组织改善、交叉口节点综合改善等研究成果运用到下一轮大建设建议计划的编制当中;二是推行三级调度机制,分建设单位、辖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市大建办三个层级进行调度,今年以来,召开各类协调会70余次,完成市政府批转事项100余件;三是2019年召开全市大建设调度会3次,按照大建设调度会派单销号制度要求,根据会议精神均下发了督办单,督办事项共90余项;四是南淝河施口国考断面连续达标,9月17日以来,南淝河施口国考断面水质已连续55天达标,生态环境部9、10月检测数据反馈,南淝河国考施口断面已连续两月达标;五是充分发挥南淝河河长制协助单位作用,通过巡河督导,累计发现排口、截流、河道等各类问题355个,解决324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1.3%。下发问题交办函4批次,下发通报14批次,督办函12批次,警示函7批次,对整改滞后问题通过媒体及时曝光;六是加强部门联动,5月29日起,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成立“三人”暗访督导工作小组,每周一暗访、每周一报告,直面问题现场,直报问题线索,对发现的南淝河流域内的重、难、急问题,直接形成督导报告上报市有关领导,截止目前,“三人”暗访督导工作小组共发现问题53个,下发督办函6批次;七是重拳出击整治,10月19日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联合启动南淝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分四个现场检查组、一个评估和责任认定组及活动保障组,开展了“7+2”专项检查,包括菜市场、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排水问题,河(排)长制履职情况、雨污混接整治、水环境治理项目和督察交办问题整治进展、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情况,以及16家排水大户和突发油污污染事件情况。20天专项行动期间,共计出动405人次,现场检查300多个问题点,向相关县(市)区、开发区交办检查发现问题5批次290余个;曝光突出问题52个;受理群众投诉15件、核实9件,兑现有奖举报2件;八是攻坚克难,雨污管网系统持续完善,严格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我市雨污混接调查整治工作方案,分片区、分系统、分流域系统调查雨污混接现状,查清问题、找准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措施,全面开展雨污水管网错漏接整治。通过雨污混接整治,我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得到明显提高,1至9月份,我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平均浓为234.3mg/L,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浓度为102.5mg/L,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1.5%和15.7%;九是高频调度,快速推进水环境治理工程。创新建设模式,优化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手续,将原先由市直职能部门负责前期审批的一批急需开工建设、县区负责建的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调整为由县区政府负责项目前期,大大缩短建设周期;目前,我市南淝河流域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1座,总规模129万吨/日,年内还将建成陶冲二期、小仓房三期污水处理厂,新增30万吨/日,已完全能够满足流域内污水处理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巢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为有效解决初期雨水入河污染问题,南淝河流域已建成逍遥津、杏花2座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总规模2.4万立方米,加快建设南淝河中游调蓄池、清I、II冲、清III冲项目,建成后将新增调蓄规模15万立方米;年内完成南淝河干支流140公里河道清淤工程,清淤总量约260万立方米;实施“江水西引”工程建设,打通二十埠河、店埠河与滁河干渠互联互通,利用驷马山灌区通过滁河干渠对南淝河流域补充生态基流,并于10月16日进行了首次补充生态基流实验,补充水量1200万立方米;加快实施排水管网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功能,全市共建成污水管网4395公里,雨水管网5580公里,基本实现了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2)针对“城乡建设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按照合肥市的定位和发展前景,秉承高标准原则,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城乡建设发展出谋划策,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二是开展《合肥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方案及城市交通拥堵缓解对策研究》《合肥市路网结构优化完善研究及三年行动计划》《合肥市再生水利用现状分析及发展前景研究》《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重要节点合建方案研究》《合肥市断头路建设研究和三年建设计划》等课题研究。《合肥市路网结构优化完善研究及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对合肥市现状与规划路网结构的梳理与分析研究,提出路网结构优化方案,形成结构优良、层析清晰、级配合理、功能完善的道路网体系,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交通网络的服务水平,并拟定三年行动计划及项目库。《合肥市再生水利用现状分析及发展前景研究》通过对合肥市再生水现状的调查和研究,探求合肥区域特色及可操作性的利用模式,合理预测再生水发展前景,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加快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设施,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重要节点合建方案研究》根据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计划,梳理城市骨干道路与轨道交通共通道或交叉情况,针对不同的道路等级、红线条件、沿线建筑、地下空间情况及对景观环境的要求,结合城市道路与城市轨道交通不同的建设时序,提出针对性的建设模式;对近期实施的重要节点,提出推荐性建设方案,指导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合肥市断头路建设研究和三年建设计划》梳理出合肥市建成区约278条断头路,提出强攻主动脉、完善骨架路网;突破硬阻隔、提升出行效率;打通微循环、改善交通环境;建设新通道、支撑用地开发等理论。按照综合评估方法,科学地制定三年断头路打通计划及建设时序;三是开展了包公大道(郎溪路-龙兴大道)、新蚌埠路(北一环-沪陕高速)、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文忠路(包公大道-沪陕高速)预研项目,对项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研究,以线带面,统筹研究区域内不同类别城建项目,充分考虑项目用地、房屋征收拆迁、轨道工程等项目建设影响等因素,并结合区间交通需求、工程实施难度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和建设时序。预研成果均列入大建设计划,文忠路、包公大道已启动建设程序,形成了大建设“研究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良好机制;四是对接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南二环西延项目预研时与管网办对接,获取准确的地下管线资料;与规划部门充分对接,确定空港南路、桥头集路预研项目中涉及的线型线位、横断面以及红线宽度等。与排管办对接,充分了解合肥市再生水的利用以及需求,深化合肥市再生水利用现状分析及发展前景研究。与局城建处、辖区建设部门、市轨道集团等对接,完善资料,集思广益,获取宝贵的经验与建议,高效推动各项工作;五是公开招聘部分人员,充实研究中心人员力量。

(3)针对“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均等化目标,继续深入实施2018年小城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试点工程项目,其中柘皋镇、紫蓬镇、石头镇已完成工程量70%,金牛镇完成60%,项目有序推进;二是积极谋划2019-2020年小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组织专家优选《小城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方案》,确定实施乡镇;此外,安排四县一市的土地整治、美丽乡村、三大革命等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共计43项;三是巢湖大桥、亚父路等项目主体工程正在抢抓秋季良好时机抓紧施工;四是2020年大建设建议计划安排了G206、S311、S351等连接城乡的项目;将小庙镇纳入了市级统一供水范围,主要供水管网随市政道路建设;五是推进农村建筑风貌提升,优选民房设计方案,编制形成《皖中片区农房设计图集》,凸显江淮地区特色风貌,目前,已汇编成册,成果待公布。项目的实施将缓解农村公共设施相对落后局面。

(4)针对“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明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其中“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三是严格管控列席人员。

2.关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5)针对“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大建设计划、土地收储计划、经营性地块上市计划及区域发展计划等进一步加强年度征迁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通过征迁信息管理平台对年度征迁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适时统计与调度,提高计划执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完善征收政策。牵头研究安置房开发建设相关制度,《合肥市安置房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三是持续开展项目调度推进。按照大建设调度会确定事项,对重点项目开展现场调度,并通过管理平台功能完善,进一步加强调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公共停车场建设已列入我市为民办实事重点督查事项;五是《合肥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方案及城市交通拥堵缓解对策研究》已经结题,针对合肥道路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从点、线、面三个层次对合肥交通拥堵根源进行综合剖析,从交通需求出发,从现状道路、区域交通运行情况出发,以缓堵为首要目标,提出了快速路成网建设、主干路提升、交通组织改善、交叉口节点综合改善等实施建议及重点行动方案;六是进一步加强城市路网完善提升工作,淮王路、大创路等一批项目已开工建设,不断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均衡交通压力;七是今年,我市继续启动了拥堵点治理计划,第二批12个拥堵点中,北一环与亳州路、省立医院周边等10处拥堵点已改造完工;马鞍山路与南二环交口计划11月底完工;五里墩立交北上桥口即将组织实施;八是本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已提前超额完成,正在编制2020-2022年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全面摸排梳理停车难区域,科学谋划建设项目;同时针对公共停车场建设过程中部分项目存在的项目界限与现行控规通则不协调等问题,在2019年8月8日召开的全市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予以明确并写进会议纪要。

(6)针对“‘提质提速提品提效’成果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项目预研工作。已完成南二环西延项目预研工作,桥头集路已完成预研方案,待专家评审;二是加强项目的方案设计审查工作,通过第三方机构的力量,采取预审、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共同审查、审查后方案的完善等措施,不断提高方案设计质量;三是制定《合肥市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指南》,明确不同区域的道路交叉口建设形式等,提升道路工程建设品质,目前,《合肥市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指南》正在进一步完善;四是将精品化理念引入工程建设中。怀宁路下穿天鹅湖工程中,从设计阶段的方案打磨,到施工阶段的严格管理,始终将精品化工程作为建设的最终目标,在招标中明确提出创建“黄山杯”的质量要求。在隧道洞口形式和绿化恢复上认真研究,以“融入不抢镜、增色不乱景”为原则,结合现状,对隧道洞口及绿化恢复等方面进行设计,恢复并营造出崭新的天鹅湖景观。积极协调辖区按照精品道路的建设理念,开展翡翠路、天都路等项目前期设计以及工程建设等工作;五是加强与市建筑工程协会、市市政工程协会工作联动,加大对工程创优的宣传引导,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以及工程核查、工程评审等开展全程服务;六是发挥政策及技术人才优势,对企业在房建及市政工程创优申报中应采取的准备措施、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进行具体指导;七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帮扶企业资质晋位。2019年安徽省交建、安徽开源路桥成功晋升特级资质,特级资质数量达到21家27项,占全省70%;安徽省交建2019年10月21日成功上市,我市上市建设工程企业数量达到6家;安徽三龙等10家企业成功晋升总承包一级资质,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达到180家以上;八是坚持实施建筑业奖补政策,鼓励引导企业转型发展。贯彻落实《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建筑业奖补资金,鼓励企业承揽“高、大、精、尖”工程、推广BIM技术应用、资质晋位、走出去发展、科技创新等。2019年已兑现“借转补”资金400万元,正在组织“事后奖补”政策兑现申报工作;九是开展信用综合评价,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修订完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将获得工法、BIM技术应用、承揽装配式工程作为重要评分项(15分),引领企业科技创新。目前,正在开展试测评工作;十是发挥驻外办事处职能,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召开了驻外办事处座谈会,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联系纽带作用,帮助本地企业走出去发展,2019年前三季度完成外向产值1834.18亿元,外向度达54.75%,创历年新高;十一是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确定了49家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61家全过程咨询试点企业(均为本地企业),14个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9个全过程咨询试点项目,目前正在开展试点推进工作;十二是出台市级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为我市下一步建筑产业工作确定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十三是紧抓项目落地。目前全市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已达54个,建筑面积810.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十四是创新建造管理模式,推行“1+5”建造模式,即“装配式建筑+EPC+BIM+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专业工人”,提质提效显著;十五是引导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打造长丰吴山、肥东循环园等四个装配式产业基地,引导建筑业企业转型发展;十六是紧抓队伍建设。目前我市已组织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000多人,灌浆工、吊装工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合格739人;十七是出台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专家评审、灌浆施工质量、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10多项;十八是已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目前正广泛征求意见并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该文件主要对绿色建筑应用范围、监管程序、管理职责、部门联动、主体责任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十九是按照国家行政审批改革的最新要求,正在对老版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进行修编,初稿已拟定,征求意见后即可实施;二十是三季度我局通过网站等媒体对外发布绿色建筑宣传稿件18篇,组织召开300多人参加的关于建筑节能政策标准宣贯培训会,在合肥日报上开辟“绿色建筑与节能”专栏,定期宣传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以上举措,已在全市各县区实现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绿色建筑竣工比例全省领先。

(7)针对“部分干部对巡察个人剖析材料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分管班子成员对巡察个人剖析材料较差的同志提出严厉批评;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的严格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攻坚克难不够”的问题。

(8)针对“建筑工程安全风险防范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层级监督考核。制定《合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一票否决”,与各县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年对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督促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实施失职问责,对辖区内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发函警示,要求对相关人员履责情况进行调查。针对垂直交叉作业和高坠事故多发,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脱岗的现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地垂直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2019〕55号)和《关于责令全市未在岗履职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立即到岗履职的通知》(合建质安〔2019〕57号),并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履责、责任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失控的建设工程停工限期整改;二是组织培训,加强监管人员能力。定期组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班、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诫勉教育学习班等集中培训;针对不同专业特点开展装配式建筑等专题培训;通过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季度调度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为契机,通报检查问题,以会代培;建立监督机构管理微信群、项目管理微信群,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内部交流培训活动。通过各类培训,各监管人员能力普遍提升,专业业务水平明显增强;三是加大事故企业的惩处力度。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发生不良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工程评优创标资格。重点对建设单位加大惩处,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开发项目全部停工复核检查;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内,不得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事故调查处理中建议加大对建设单位主要责任人加大处罚。构建“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一系列的事故处理措施,增加其事故的直接及间接成本;四是10月10日下午,质安站针对近期建筑安全生产不利局面召开了安全生产研判部署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9〕25号)文件,以安全隐患和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系挂安全带等违章行为为排查重点,以发生事故项目、存在交叉作业和高处作业项目、多次停工项目为监管重点,对未佩戴系挂安全带、安全帽、冒险作业等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理,采取信息通报、网络曝光、信用惩戒、立案查处等处罚措施。

(9)针对“与六个百分百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广泛宣传。组织宣贯《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2019年安徽省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例会、扬尘防治先进项目现场观摩及双随机检查等场合,多次对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和要求布置;二是加大惩处。2019年1-9月,共立案调查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案件8起;通过出台在线监测考核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三是推进建筑产业化。推动《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出台,为我市下一阶段建筑产业工作指明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了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全年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4期,约500人。组织编写了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标准化教材,建立统一考试题库,累计培训灌浆工、吊装工等,合格395人。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54个,建筑面积810.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四是督促工程项目认真落实《2019年安徽省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中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着重加强围挡保洁、裸露土方覆盖、洒水降尘、进出冲洗等防尘工作。根据《关于在我市建筑施工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监控设施的通知》(合建﹝2017﹞252号)文件规定,动态掌握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对数据超标、异常、断电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让在线监测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

(10)针对“城镇水污染问题积弊多销号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南淝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雨污混接调查和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南淝河中游重点排口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建设,目前该工程正加班加点,全力推进,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协助督促蜀山区加快清Ⅰ、Ⅱ冲雨水调蓄池工程建设进度,目前该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二是环巢湖DBO项目涉及的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庐江县管网延伸完善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中肥东县涉及7个乡镇,新建污水管网长77.26公里。肥西县涉及1个乡镇(官亭镇),新建污水管网18.935公里。庐江县涉及12个乡镇,新建污水管网108.71公里。巢湖市涉及7个乡镇,新建污水管网141.5公里。

(11)针对“扶贫工作落实欠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第一书记进行谈心,提高其思想认识,指导其对扶贫工作进行梳理,重点完善扶贫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了扶贫干部培训,到六安进行扶贫工作参观见学;二是对所有扶贫项目收益风险进行了重新评估,走访相关企业,了解发展状况,评估风险规避措施等,目前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三是加大产业规划和发展,今年大面积进行稻虾养殖推广,养殖面积共计达到400余亩,带动了5户贫困户;试点大棚种植业,种植了10亩蔬菜和草莓;今年后续计划开展100余亩的菊花种植;清理了固定资产,目前正在招商中;四是强化危房改造督查检查结果运用,利用民生工程中期绩效评价和农村住房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回头看等工作督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县(市)强化问题整改。

(二)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科学理论武装不深不实”的问题。

(12)针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将专家讲座、主题观影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四是规范学习流程,每次学习有方案、签到、记录等。

(13)针对“党组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培训,要求各班子成员及会议记录人员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自学;二是对即将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严格把关。

(14)针对“对专题教育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两批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结合机构调整,选派了年轻干部充实机关党建力量;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各项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四是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教育办公室,由党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人教处处长任副主任,进一步明确责任。

(15)针对“对局属单位理论学习督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近期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并印发通报;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

5.关于“党建宣传和思想教育重视不够”问题。

(16)针对“网站党建宣传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局网站开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栏,发布各种党建活动信息,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7)针对“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一期局系统青年干部培训班;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三是在机关落实职务职级并行,截止目前,共有29名干部晋升职级。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8)针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意识形态专项研究力度,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二是举办五四运动一百周年纪念活动,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全局上下党员干事热情,开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激发青年干部活力;5月23日举办全局意识形态专题讲座;10月15日组织全局干部参观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三是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和“七十华章 魅力合肥”大型图片展,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等四项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19)针对“意识形态领域敏感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培训审核备案制度;二是强化落实官方微博、微信的“三审”制度,信息编撰人一审、宣传中心主任二审、分管宣传的局领导终审,三审材料存档备查;三是构建城乡建设领域意识形态良好氛围,策划“我为治堵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城建匠人行 温暖回家路”关爱农民工兄弟,展现城市温度;“节水宣传大使”招募,强化市民节水意识;四是面向市民发送650万条黑臭水体举报短信,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城市发展新常态,不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针对“阵地建设与管理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和媒体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宣传中心正在学习短视频制作、微信编排技术,并通过与万家热线、合肥在线等网络媒体合作,通过运用视频、H5、网络专题等形式,丰富信息传播渠道;二是及时、主动、高效地应对新形势下舆情,并正确引导突发事件引发的舆论,常态化关注社会新闻热点事件,倾听市民心声,涉及到城乡建设领域,积极回应市民关切。针对“10•10”无锡高架桥倾覆事件引发的全社会对桥梁安全的关注,10月11日上午,立即组织新闻通气会,向合肥市民通报高架桥日常管理和养护以及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工程,及时有效地消除市民的担忧和疑虑,及时响应社会关切获得凌云市长批示;三是加强局宣传系统人员体系建设,完善宣传考核制度,分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形成全局上下你追我赶的良好宣传氛围。

(三)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基层党建较薄弱”的问题。

(21)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二是编制了基层党组织换届知识须知,供基层党组织学习;三是组织两批,共30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建业务培训。

(22)针对“党建工作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党建工作督查一次,做到党建、业务互相融合;二是建立了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对口联系一个基层支部,以上率下,强化党建的引领作用;三是结合机构调整,选派了年轻干部充实机关党建力量;四是规范局机关党建工作,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按月制定学习任务计划,优化党建活动,做好政治思想教育和中心工作的融合。积极深化“四联四定”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8.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3)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和党课次数未达要求”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对制度执行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局领导班子带头执行一岗双责,党建和业务同布置、同检查,7月中下旬局领导对各自分管单位进行了一次督查;三是7月份开始,局属各单位统一使用规范的党支部、党小组工作记录簿及党员学习笔记本;四是开展党建督查活动,明确了督查的内容,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抽查、督导。

9.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24)针对“干部基础性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以后新提拔人员干部考察材料全部保存并存入个人档案;二是2017年以后党组研究任用干部事项已使用专本记录;三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四)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主动作为和工作效能不足”的问题。

(25)针对“对关系百姓切身利益问题从源头上管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市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制度》,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设立局人民来访接待室,配备相关软硬件;三是制定重大活动节日期间信访应急值守制度。值守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接待群访10余批次,妥善处置多起围堵冲击机关等过激行为,有效实现了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四是标本兼治化解住房质量类投诉。聚焦涉及面广、群众反应强烈问题项目,对相关企业实行重点管控,严格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把竣工验收关口,修订质量缺陷“一票否决项”,防止项目带病交付;着力提升精装修住宅交付质量,强化部门联动,封堵制度漏洞,探索相关问题的治本之策;五是全力推进实名制管理文件和工资保障金保函制度的整改措施落实。2019年8月6日,我局会同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制定了《合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全市所有在建项目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实施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用工考勤、专户资金代发数据互通互联,行业管理部门实现实时动态监管。《管理办法》已通过合法性审查,正处于公示阶段。《通知》(征求意见稿)已报司法局,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建设领域维权办受理、处理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包括上级交办、各级信访平台转办案件)资料均按要求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档”。

(26)针对“行政案件办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确定整改工作由监察大队大队长作为第一负责人,监察大队分管业务负责人、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为本部门、科室整改落实直接责任人;二是建立《案件限时办结制度》、《案件办理审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时限;三是开展业务学习活动,重点学习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类疑难案件违法行为认定、违法事实关键证据的收集及固定;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抓制度落实,结合大队工作情况,每周开展一次案件办理情况检查,检查结果有文字记录,与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评先挂钩。自2019年8月1日至10月24日共受理案件28件,已办结21件,平均办结时间为22.1天,其中最短的2天,最长的56天。

11.关于“违反‘三公’管理制度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27)针对“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公务车辆停车费、路桥费财务报销手续,建立登记台账,要求公车使用人员和驾驶员签字,连同相关票据一并提交财务部门报销;二是“非出差报销外地停车费”,是由于公务人员报销出差费用和驾驶员停车费分别报销所致。现已要求出差人员及司乘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过路桥和外地停车费,由出差人员统一汇总,与差旅费一同报销,而不再单独分开报销。

12.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

(28)针对“‘文山会海’仍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基层减负年”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管理的通知》,修订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大力整治文山会海;二是截至2019年9月30日,按照市委统计口径,我局发文数量同比下降36.28%,会议数量同比下降45.24%,符合市委要求。

(29)针对“调查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市城乡建设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止性清单》,坚决防止调研不正之风,提倡“四不两直”式调研;二是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安排,结合部门职责,针对当前城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交通拥堵、停车难、南淝河综合治理等问题,相继开展一系列专题调研;三是编制“市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情况统计表”下发各单位、处室,并明确填报规则和注意事项,要求各部门及时做好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记录工作。

(30)针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善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案;二是局分管负责人在工作例会上作检讨。

(五)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1)针对“基层党组织好人主义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要求落实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二是要求各单位局系统违规违纪案件为鉴,扎实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三是严格执纪问责,按四种形态要求,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4.关于“财务、资产和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2)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5年上海别克轿车报废及账卡相关331万元问题,系机关公务车辆改革,车改核批和财政资产核销时间不同步造成的,后期在财政批复后,已经处理到位;二是修订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已召开局属各单位财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草案进行了讨论,根据讨论结果,正进行初稿修改,年内成文下发;三是排管办被侵占资产已进入司法程序;四是市场处承担原建管局遗留事宜,已移交市级政府公务仓。

(33)针对“对局属单位经济责任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19年度已开展3家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继续对市建设信息中心(城建档案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二是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审计年度计划管理,局属单位审计周期不超过三年,做到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34)针对“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排水办大中修建设流程,加强大中修项目管理,排水办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出台《市排管办大中修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已协调市审计局对项目按流程进行审计,目前正在按照审计有关要求准备报审材料;三是健全制度、完善程序,严格依法合规办事。

(七)脱贫攻坚巡察整改方面

15.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35)针对“现有危房存量仍然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尚有6766户危房改造未完成”,后经鉴定核减727户存量(长丰县)。剩余6039户危房已全部完成改造。一是2018年省住建厅下达第二批1203户任务,实际完成3331户;二是2019年省住建厅下达任务2609户,实际完成2708户。

(36)针对“危房改造档案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建村〔2018〕55号),督促县(市)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一户一档”材料;二是重点对档案资料进行督查检查。9月,开展了民生工程中期绩效评价,10月份开展农村住房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回头看工作督查;三是利用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督促各县(市)及时整改预警信息;四是通过2019年6月、8月、10月组织开展的督查抽查情况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不规范比例低于6%。

(八)环保督察、审计整改方面

16.关于“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水环境问题整改进展不快”的问题。

(37)针对“雨污混接、污泥处置”等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调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工作调度;结合南淝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雨污混接调查和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南淝河中游重点排口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建设,目前该工程正加班加点,全力推进,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协助督促蜀山区加快清Ⅰ、Ⅱ冲雨水调蓄池工程建设进度,目前该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二是已建成规模为200吨/日的佳安建材、宏厦建材污泥制砖项目;三是正在推进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300吨/日污泥干化-耦合发电技改项目。

17.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8)针对“盘亏资产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6年审计报告指出的盘亏资产35.48万元后期已处理;二是修订《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

三、坚持着眼长远,立足长效,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我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我们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全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诚信奉者和坚定实践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是转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提质、提品、提速、提效”的要求,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我市大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围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改善优化人居环境两条主线,按照推进“力度不减、投资规模不降,建设速度更快、标准品质更高”的目标,高质量推进全市大建设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合肥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2692757;通信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51号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jwrsjyc@126.com。


中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年11月21日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报送2019年度外出施工项目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通知

相关阅读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安建资总部153-4560-1216

安徽合肥西湖国际广场

资质部服务153-4560-1216

安徽建筑资质一站式服务平台

建筑人才部153-4560-1216

专业培训入口

QQ在线咨询
建筑资质代办
18019932905
资质转让收购
18019932905